规则1:升级换代
如果新商品名出现后不能将旧商品来个升级还是会很容易拖垮企业形象!即使您使用单打独斗型的名字。“XXX可乐”之后出现“XXX纯净水”即是一例。比较保守的公司通常会以母品牌带动子品牌来确保升级成果。
规则2:异曲不能同工
像“英姿带”、“背背佳”争争吵吵又过了许多时候还是没个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规则3:使名冲击力
广告人一天到晚说“冲击力”,可惜,名字中带有它的太少了,真正对顾客有冲击力的公司仍是昨日黄花。 规则五:全球能行有一家汽车取名“NOVA”后在西班牙上岸才发现NOVA在西班牙语中为“不会走的东西”。那时候,取名人员几乎泪洒巴塞罗纳。
规则4:没有歧义
日本一家蛋糕公司好高兴取了“LAPUTA”拉丁式名字。结果行销葡萄牙时这个字却变成“烟花女”,有谁敢拿卖肉为生的蛋糕。由此可见,同样的取名在不同国情下,仍会产生天壤之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