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正名所涉及到的战略性因素如下:
1.识别性。它是该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准。要求具有独创意义,力避雷同,让人一目了然。
2.统一性。企业名称与企业其他形象应具有质的一致性,不能“自相矛盾”,例如企业名称要与产品名称具有战略上的一致性。
3.可传播性。企业名称简明、清晰、易写、易读、易记,是传播力的必要条件。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总经理华特逊,就经营、产品形象等问题,请教在美国享有盛誉的埃里奥托·路易斯先生。埃里奥托·路易斯说:“虽然贵公司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现代意识的创造精神,如果不被世人所了解则等于什么也没有。我认为,贵公司在今后参与市场竞争,开发世界市场产品工作中,应该有意识地在消费者的心目中留下一个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形象印记,也就是说,需要设计一个足以体现贵公司开拓精神、创造精神和富有独特个性的公司标志。
4.概念专有性。一个公司必须拥有自己专有的概念,才能在市场中标新立异,如果一个概念被你的竞争对手轻易模仿,你想赢得用户的信赖将是很难。
5.全球通行性。有一家汽车公司给自己的汽车起名“NO—VA'’,在西班牙销售时发现NOVA在西班牙语中义为“不会走的东西”。像这样不能通行的名字,还不如直接按西班牙语起名字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