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计划经济,因而公司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的原则,都由公司主管部门来确定,公司自身无权确立或更改名称。那时公司名称的构成绝大多数为“三段式” 或 “四段式” 。所谓 “三段式” ,就是地名 + 经营业务名称 + 公司组织形式,如上海汽水厂。所谓 “四段式 ”,就是“三段式” 上再加上财产责任形式,如国营南京无线电厂。用这两种方法取名公司,一方面可看出公司是属于全民所有制,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制,明显显示出计划经济的色彩;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该公司的所在地及本公司生产什么产品,但根本看不出公司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公司名称及其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在公司名称中出现了商号。如北京四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其中 “四通 ”是公司商号。而且作为区别不同公司的公司名称,基本构成变为 两段式,或是地名 + 商号,如 “上海庄臣” ;或是商号 + 经营业务名称,如 “春兰空调” ;或是商号 + 公司组织形式,如 “海尔集团 ”。而无论哪种 “两段式 ”,商号都有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识别经济主体的主要样式,公司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只有商号才是公司名称中的形象要素,是可以用名称专用权加以保护的东西。所以本书所讲的作为公司标识的公司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
商号虽只是几个汉字的组合,但表现的绝不仅仅是几个汉字所固有的含义。作为公司标识,它储存着公司资信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信息。这就使其成为商誉的载体而具财产价值,同时,就某个商号而言,它还反映着该公司的文化品位,沉淀着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群体的文化心态及其商业追求,具有潜在的文化价值。显而易见,一个著名商号确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然而中国许多公司,因为至今仍忽视这出自己的商号,在市场竞争的叱咤风云中,留下了诸多遗憾。众多中国货在国外被沧为廉价品代名词的严酷现实,有不少就是商号不响,商誉不高酿成的苦果。
在国外,商号早已成为亿贯资财。 万宝路的商誉已高达310 亿美元,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两部。家喻户晓的“可口可乐 ”,其商誉已值 244 亿美元。早在 1967 年,可口可乐公司就宣称,即使公司一夜之间化为灰烬,照样可以起死回生,因为凭商誉,立即就有大银行找上门来贷款,这就是著名商号的所独有的魅力。
中国公司界商号意识的失落,是长期以来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缺憾,公司被看作是政府部门的附属物,名称中通常只冠以省、市、县名来显示其性质或级别;有时在同一地区遇有数家同类公司时,则干脆用序号加以区别,如第三棉纺织厂、无线电元件十一厂等;而公司名称中唯独缺少属于自己的名字 ── 商号。值得欣慰的是,中国现在公司正在醒悟,不少公司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
公司名称作为公司整体的化身,已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掂出了份量。如何培育公司自己的商号,中国公司界正进行着艰苦卓绝而有成效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