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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公司起名知识大全

2023-03-04 19:26:3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注册的第一步工作,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司名称权及公司名称规范。在我国,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公司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名称核准机关。

  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机构及权限划分。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公司(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 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如: XX 集团有限公司。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分的企业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公司(企业)的名称。如果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分支机构名称也可以单独有字号。隶属公司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 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