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雨屋顶的维修应该提高质量。”“老小区因草厦子出租现象带来的安全、卫生等问题,物业需出台应对措施。”……11月9日,在市区中心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8名业主代表向他们续聘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本届业主委员会主任黄学振说:物业更名不能只是应个景,换个“服务”的“汤”,而里面的“药”却照旧,这样的更名就没啥意义,必须做到“名副其实”。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物权法》和新物管条例实施1个多月以来,我市178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中,仍有部分物业公司不仅继续以“管理者”自居,而且其服务项目升级尚需时日。
调查:物业更名进展缓慢
10月1日起,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同时实施。新条例将“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公约”修改为“管理规约”;将“业主临时公约”修改为“业主管理规约”。那么,既然新条例已有明确规定了,一些物业公司为何迟迟未更名呢?
11月11日,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更名一次,企业需要花上数千元的费用。更名费对于效益好的物业公司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对一些效益较差的物业公司而言,则是一种负担。再者,他认为,当前,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变的不是名称,而是需要改变企业的服务技巧和提高企业服务水准,凭借周到、贴心的服务赢得住户的口碑。
同日,记者又采访了高区一生活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目前她所在的物业公司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在物业费的征收上,根本无暇考虑更名问题。佳兴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更名正在办理中,更名会让物业更贴近业主,物业人员的服务态度会变化。另据记者了解,许多“自建自管”式物业公司根本不能维护业主的利益,合理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所以它们即使更名,也无法真正做到“实至名归”。
业主:期盼物业“实至名归”
针对物业更名一事,许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更不更名不重要,重要的是物业“实至名归”。
家住高区某生活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其实叫什么都一样,最重要的是有服务的意识才行。我打一个比方,您家请了个保姆,手脚勤快,服务态度很好,就是不够专业。比如把金属容器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用钢丝球擦洗浴缸等等。您说这样的保姆算得上‘优秀’吗?我想,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同理可推,一个物业公司仅仅更了名、有微笑服务还不够,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还需要物业人员进行专业的管理,以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