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浙江省温州市地名办否定了一幢大楼的名字:温州google。工作人员说,这名字太夸张了。可来申报的人还不服气:这不是很有个性很有创意吗?类似这类被否定掉的地名在温州还有很多,比如什么某某国际、某某公馆等等。
为规范建筑物、道路的名称,温州市政府最近批准通过了首个《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对大道、道、路、街、巷的命名规格作了量化,对住宅区、商用楼盘通名作了限定。为避免申请人跑冤枉路,市地名办要求申请人要准备3个以上的名称来申报。
道路:按照规格取名字
根据城市规划,道路在建设之前就要定下名字,取这个名字是有级别的。《温州市区地名总体规划》规定:大道,宽度在45米以上,长度在3千米以上,建设规格较高的道路;道、路、街用于宽度8米到45米之间的市区道路;8米以下的生活性道路为巷。而以往市区道路中,较多使用了大道,如不到30米宽的金蟾大道,只有40米宽的曹龙大道等。有识之士认为,滥用高规格的名字,是在降低城市品位。
另外,由于老城区道路狭小,有很多如仓桥街、鼓楼街这样“不达标”的街,对此,市地名办有关负责人说,老城区街道的命名维持现状,强化地名文化和保护。一些因旧城改建消失的路名,就想办法体现在附近建筑物上。
住宅区:命名要名副其实
地名规划规定: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居住区才可以叫住宅区,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到20万平方米的中型居住区叫小区、苑,范围很小、楼层不多的住宅楼盘一般叫公寓、庄、居、舍、楼、庭等这些通名。在表示楼盘属性的通名前面,可加一两个美化、修饰的字,如美苑。
在住宅区命名中,还要做到名副其实,如绿地率未达到40%的,不能称花园,不近山的不能叫山庄。
一些开发商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自己定一个不规范的“用名”,但到正式命名时,就无法通过审批。如外滩公寓曾用名外滩国际公馆,中梁公寓曾经叫中央公馆。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设的住宅区中,多数以新村命名,人们记忆中有美人台新村、教育新村等,后来还出现住宅区,如上陡门住宅区、水心住宅区,现在基本不用新村命名了,用住宅区来命名的也很少。
商住楼:不能混淆视听
在商住楼的命名中,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热衷于夸大、异化的方法,曾经一段时间还采用洋名,这些楼盘的名字,都是无法通过审批的。如位于温州市区矮凳桥的“欧洲城”就因取名不规范,没有通过审批,只能使用门牌号,即矮凳桥228号。
市地名办相关负责人说,温州城区本来就不大,市区的建筑物再命名为“城”,容易混淆视听。以人们习惯称呼的欧洲城为例,其“欧洲”就不符合民族性和实际地理含义。
根据地名规划,12层以上、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可叫大楼、商厦;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可叫中心;占地
10万平方米以上或住宅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配套商贸和公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能称城;“广场”一般是指提供市民休闲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场地,当该词被借用为商用楼盘时(如“时代广场”),除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外,还需要3千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地(不含停车场)。
记者了解到,今后即使一些达到标准的建筑物要叫城,也要有附加功能性的定语,如家电城、数码城等。
黄小玲陈东升
本报温州7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