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算命 > 周易算命 >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二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二

2023-02-26 22:09:29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泰,通也。为卦天地交而二气通,故为泰。正月之卦也。小,谓阴。大,谓阳。言坤往居外,乾来居内。又自《归妹》来,则六往居四,九来居三也。占者有阳刚之德,则吉而享矣。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长,丁丈反。《否》卦同。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财、裁同。相,息亮反。左,音佐。右,音佑。财成以制其过,辅相以补其不及。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茹,人余反。汇,于位反,音胃。《否》卦同。三阳在下,相连而进,拔茅连茹之象,征行之吉也。占者阳刚,则其征吉矣。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放此。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冯,音凭。九二以刚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应,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秽,而果断刚决,不遗遐远,而不昵朋比,则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将过于中,泰将极而否欲来之时也。恤,忧也。孚,所期之信也。戒占者艰难守贞,则无咎而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已过乎中,泰已极矣,故三阴翩然而下复,不待富而其类从之,不待戒令而信也。其占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君子所当戒也。阴虚阳实,故凡言不富者,皆阴爻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阴本居下,在上为失实。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以阴居尊,为泰之主。柔中虚己,下应九二,吉之道也。而帝乙归妹之时,亦尝占得此爻。占者如是,则有祉而元吉矣。凡经以古人为言,如高宗、箕子之类者,皆放此。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复,房六反。下同。泰极而否,城复于隍之象。戒占者不可力争,但可自守,虽得其贞,亦不免于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命乱故复否,告命,所以治之也。治,平声。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否,备鄙反。否,闭塞也,七月之卦也。正与《泰》反,故曰匪人,谓非人道也。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盖乾往居外,坤来居内,又自《渐》卦而来,则九往居四,六来居三也。或疑“之匪人”三字衍文,由《比》六三而误也。《传》不特解,其义亦可见。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辟,音避。难,去声。收敛其德,不形于外,以避小人之难。人不得以禄位荣之。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三阴在下,当否之时,小人连类而进之象,而初之恶则未形也,故戒其贞则吉而亨。盖能如是,则变而为君子矣。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小人而变为君子,则能以爱君为念,而不计其私矣。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阴柔而中正,小人而能包容承顺乎君子之象,小人之吉道也。故占者小人如是则吉,大人则当安守其否而后道亨。盖不可以彼包承于我,而自失其守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言不乱于小人之群。
 

  六三,包羞。以阴居阳而不中正,小人志于伤善而未能也,故为包羞之象。然以其未发,故无凶咎之戒。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否过中矣,将济之时也。九四,以阳居阴,不极其刚,故其占为有命无咎,而畴类三阳,皆获其福也。命,谓天命。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苞,与包同。古《易》作“包”。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时之否,大人之事也。故此爻之占,大人遇之则吉。然又当戒惧如《系辞传》所云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以阳刚居否极,能倾时之否者也。其占为先否后喜。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离,亦三画卦之名。一阴丽于二阳之间,故其德为丽、为文明;其象为火、为日、为电。同人,与人同也。以离遇乾,火上同于天,六二得位得中,而上应九五,又卦唯一阴而五阳同与之,故为同人。于野,谓旷远而无私也,有亨道矣。以健而行,故能涉川。为卦内文明而外刚健,六二中正而有应,则君子之道也。占者能如是,则亨,而又可涉险。然必其所同合于君子之道,乃为利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二。乾,谓九五。同人曰。衍文。“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以卦德、卦体释卦辞。通天下之志,乃为大同;不然,则是私情之合而已,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类族辨物,所以审异而致同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刚在下,上无系应,可以无咎。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宗,党也。六二虽中且正,然有应于上,不能大同而系于私,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莽,莫荡反。刚而不中,上无正应,欲同于二而非其正,惧九五之见攻,故有此象。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言不能行。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墉,音庸。刚不中正,又无应与,亦欲同于六二,而为三所隔,故为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刚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占者如是,则是能改过而得吉也。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乘其墉矣,则非其力之足也,特以义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义断,困而反于法则,故吉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号,户羔反。咷,道刀反。《旅》卦同。五刚中正,二以柔中正,相应于下,同心者也,而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义理所同,物不得而间之,故有此象。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刚强,故必用大师以胜之,然后得相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直,谓理直。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居外无应,物莫与同,然亦可以无悔,故其象占如此。郊,在野之内,未至于旷远,但荒僻无与同耳。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乾下,离上。
 

  大有:元亨。大有,所有之大也。离居乾上,火在天上,无所不照。又,六五一阴居尊得中,而五阳应之,故为大有。乾健离明,居尊应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则大善而亨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以卦体释卦名义。柔,谓六五。上下,谓五阳。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以卦德、卦体释卦辞。应天,指六五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火在天上,所照者广,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无以治之,则衅蘖萌于其间矣。天命有善而无恶,故遏恶扬善,所以顺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虽当大有之时,然以阳居下,上无系应,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艰以处之,则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刚中在下,得应乎上,为大车以载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以无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应其占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亨,《春秋传》作“享”,谓朝献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献之享,烹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刚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虚中下贤,故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小人无刚正之德,则虽得此爻,不能当也。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彭,蒲光反,音旁。“彭”字,音义未详。《程传》曰“盛貌”,理或当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刚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处柔也,故有不极其盛之象,而得无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晰也。晰,明貌。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大有之世,柔顺而中,以处尊位。虚己以应九二之贤,而上下归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贵刚,太柔则废,当以威济之,则吉。如其象占如此,亦戒辞也。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一人之信,足以发上下之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易,以豉反。太柔,则人将易之,而无畏备之心。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大有之世,以刚居上,而能下从六五,是能履信思顺而尚贤也。满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艮下,坤上。
 

  谦:亨,君子有终。谦者,有而不居之义。止乎内而顺乎外,谦之意也。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于其下,谦之象也。占者如是,则亨通而有终矣。有终,谓先屈而后伸也。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上,时掌反。言谦之必亨。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恶,乌路反。好,呼报反。变,谓倾坏。流,谓聚而归之。人能谦,则其居尊者,其德愈光,其居卑者,人亦莫能过。此君子所以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裒,蒲侯反。称,尺证反。施,始豉反。以卑蕴高,谦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称物之宜而平其施,损高增卑以趣于平,亦谦之意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以柔处下,谦之至也。君子之行也,以此涉难,何往不济?故占者如是,则利以涉川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六二,鸣谦,贞吉。柔顺中正,以谦有闻,正而且吉者也。故其占如此。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卦唯一阳,居下之上,刚而得正,上下所归,有功劳而能谦,尤人所难,故有终而吉。占者如是,则如其应矣。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六四,无不利,扌为谦。扌为,呼回反,与挥同。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无不利矣。然居九三之上,故戒以更当发挥其谦,以示不敢自安之意也。
 

  《象》曰:“无不利,扌为谦”,不违则也。言不为过。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以柔居尊,在上而能谦者也,故为不富而能以其邻之象。
 

  盖从之者众矣,犹有未服者,则利以征之,而于他事亦无不利。人有是德,则如其占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谦极有闻,人之所与,故可用行师。然以其质柔而无位,故可以征己之邑国而已。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阴柔无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于行师,然亦适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豫,和乐也。人心和乐以应其上也。九四一阳,上下应之,其志得行,又以坤遇震,为顺以动,故其卦为豫,而其占利以立君用师也。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以卦德释卦辞。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极言之而赞其大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雷出地奋,和之至也。先王作乐,既象其声,又取其义。殷,盛也。
 

  初六,鸣豫,凶。阴柔小人,上有强援,得时主事,故不胜其豫而以自鸣,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卦之得名,本为和乐,然卦辞为众乐之义,爻辞除九四与卦同外,皆为自乐,所以有吉凶之异。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穷,谓满极。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豫虽主乐,然易以溺人,溺则反而忧矣。卦独此爻中而得正,是上下皆溺于豫,而独能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也。其德安静而坚确,故其思虑明审,不俟终日,而见凡事之几微也。
 

  《大学》曰:“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意正如此。占者如是,则正而吉矣。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盱,况于反。盱,上视也。阴不中正而近于四,四为卦主,故六三上视于四,而下溺于豫,宜有悔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事当速悔。若悔之迟,则必有悔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簪,侧林反。九四,卦之所由以为豫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大有得。然又当至诚不疑,则朋类合而从之矣。故又因而戒之。簪,聚也,又速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沉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刚,众不附而处势危,故为贞疾之象。然以其得中,故又为恒不死之象。即象而观,占在其中矣。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渝,以朱反。以阴柔居豫极,为昏冥于豫之象。以其动体,故又为其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戒占者如是,则能补过而无咎,所以广迁善之门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震下,兑上。
 

  随:元亨,利贞,无咎。随,从也。以卦变言之,本自《困》卦九来居初,又自《噬嗑》九来居五,而自《未济》来者,兼此二变,皆刚来随柔之义,以二体言之,为此动而彼说,亦随之义,故为随。己能随物,物来随己,彼此相从,其通易矣,故其占为元亨。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若所随不贞,则虽大亨而不免于有咎矣。《春秋传》:“穆姜曰:‘有是四德,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今按四德虽非本义,然其下云云,深得占法之意。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下,遐嫁反。说,音悦。以卦变、卦德释卦名义。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王肃本“时”作“之”,今当从之。释卦辞,言能如是,则天下之所从也。随时之义大矣哉。王肃本“时”字在“之”字下,今当从之。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雷藏泽中,随时休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卦以物随为义,爻以随物为义。初九,以阳居下,为震之主,卦之所以为随者也。既有所随,则有所偏主而变其常矣,惟得其正则吉。又当出门以交,不私其随,则有功也。故其象占如此,亦因以戒之。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初阳在下而近,五阳正应而远,二阴柔不能自守以须正应,故其象如此,凶吝可知,不假言矣。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丈夫,谓九四。小子,亦谓初也。三近系四而失于初,其象与六二正相反。四阳当任而己随之,有求必得,然非正应,故有不正而为邪媚之嫌。故其占如此,而又戒以居贞也。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舍,音扌舍。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故其占随而有获。然势陵于五,故虽正而凶。惟有孚在道而明,则上安而下从之,可以无咎也。占者当时之任,宜审此戒。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阳刚中正,下应中正,是信于善也。占者如是,其吉宜矣。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居随之极,随之固结而不可解者也。诚意之极,可通神明,故其占为王用亨于西山。亨,亦当作祭享之享。自周而言,岐山在西,凡筮祭山川者得之。其诚意如是,则吉也。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穷,极也。
 

  巽下,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先,息荐反。后,胡豆反。蛊,坏极而有事也。其卦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其卦为蛊。或曰,刚上柔下,谓卦变自《贲》来者,初上二下,自《井》来者,五上上下,自《既济》来者兼之,亦刚上而柔下,皆所以为蛊也。蛊坏之极,乱当复治,故其占为元亨,而利涉大川。甲,日之始,事之端也。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前事过中而将坏,则可自新以为后事之端,而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始而尚新。然更当致其丁宁之意,以监其前事之失,而不使至于速坏。圣人之戒深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以卦体、卦变、卦德释卦名义,盖如此,则积弊而至于蛊矣。“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释卦辞。治蛊至于元亨,则乱而复治之象也。乱之终,治之始,天运然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而事莫大于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故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干之,则饬治而振起矣。初六,蛊未深而事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能治蛊,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则终吉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九二刚中,上应六五,子干母蛊而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过刚不中,故小有悔,巽体得正,故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以阴居阴,不能有为,宽裕以治蛊之象也。如是,则蛊将日深,故往则见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柔中居尊,而九二承之以德,以此干蛊,可致闻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刚阳居上,在事之外,故为此象,而占与戒,皆在其中矣。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兑下,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临,进而凌逼于物也。二阳浸长以逼于阴,故为临。十二月之卦也。又,其为卦,下兑说,上坤顺。九二以刚居中,上应六五,故占者大亨而利于正。然至于八月,当有凶也。
 

  八月,谓自《复》卦一阳之月,至于《遁》卦二阴之月,阴长阳遁之时也。或曰,八月,谓夏正八月,于卦为观,亦临之反对也。又因占而戒之。
 

  《彖》曰:“临”,刚浸而长,长,丁丈反。以卦体释卦名。说而顺,刚中而应。说,音悦。又以卦德、卦体言卦之善。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当刚长之时,又有此善,故其占如此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言虽天运之当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思,去声。地临于泽,上临下也,二者皆临下之事。教之无穷者,兑也,容之无疆者,坤也。
 

  初九,咸临,贞吉。卦唯二阳,遍临四阴,故二爻皆有咸临之象。初九刚而得正,故其占为贞吉。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刚得中而势上进,故其占吉而无不利也。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未详。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阴柔不中正,而居下之上,为以甘说临人之象。其占固无所利,然能忧而改之,则无咎也。勉人迁善,为教深矣。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六四,至临,无咎。处得其位,下应初九,相临之至,宜无咎者也。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知,音智。以柔居中,下应九二,不自用而任人,乃知之事,而大君之宜,吉之道也。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居卦之上,处临之终,敦厚于临,吉而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坤下,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观,官奂反。下“大观”、“以观”之“观”,《大象》“观”字,并同。观者,有以示人而为人所仰也。九五居上,四阴仰之,又内顺外巽,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所以为观。盥,将祭而洁手也。荐,奉酒食以祭也。顒然,尊敬之貌。言致其洁清而不轻自用,则其孚信在中,而顒然可仰。戒占者当如是也。或曰:“有孚顒若”,谓在下之人,信而仰之也。此卦四阴长而二阳消,正为八月之卦,而名卦系辞,更取他义,亦扶阳抑阴之意。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以卦体、卦德释卦名义。“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下观而化也。观,如字。下“观天”、《大象》“观民”之“观”、六爻“观”字,并同。释卦辞。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极言观之道也。四时不忒,天之所以为观也。神道设教,圣人之所以为观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省,悉井反。省方以观民,设教以为观。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卦以观示为义,据九五为主也,爻以观瞻为义,皆观乎九五也。初六,阴柔在下,不能远见,童观之象。小人之道,君子之羞也。故其占在小人则无咎,君子得之,则可羞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六二,窥观,利女贞。阴柔居内而观乎外,窥观之象,女子之正也。故其占如此。丈夫得之,则非所利矣。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在丈夫则为丑也。
 

  六三,观我生,进退。我生,我之所行也。六三,居下之上,可进可退,故不观九五,而独观己所行之通塞以为进退。占者宜自审也。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六四,最近于五,故有此象。其占为利于朝觐仕进也。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象也。故戒居此位、得此占者,当观己所行,必其阳刚中正亦如是焉,则得无咎也。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此夫子以义言之,明人君观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当观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上九,阳刚居尊位之上,虽不当事任,而亦为下所观,故其戒辞略与五同。但以“我”为“其”,小有主宾之异耳。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志未平,言虽不得位,未可忘戒惧也。

《周易本义》目录
 

《周易本义》易传序
 

《周易本义》本义序例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一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二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三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一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二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三
 

《周易本义》第三卷 系辞
 

《周易本义》第四卷 卦传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上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下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一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二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三
 

《周易本义》第七卷 文言传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一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二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