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无论餐饮店起什么店名(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汉字表示。以易读、易记,念上去发音朗朗上口为宜,使顾客一听到店名便能听得明白不发生歧义为准。如“新兴烤鸭店”,听后很容易被理解为“兴兴烤鸭店”或“星星烤鸭店”。再有“百百万酒楼”很容易听成“白百万酒楼”。
给店起名时字数不宜过多,否则顾客在读出和记忆方面都会产生疑难,效果必然不好。比如“富兰永福楼烤鸭家常菜馆”,听起来和叫起来都不顺口,而且难记。时间一长不但印象不深,反而削弱了自家的知名度。
第二,起店名用字笔画不易过多,或读音生僻。这样会给一般的顾客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像“ 酒家”、“冉冉家常菜馆”。也就是说在给餐馆起名时用词应简洁并使用正规的简化字。
第三,餐饮店起名切忌太俗气。有些名字不但听起来叫人不那么舒服,而且也缺乏文化修养,甚至有些店名会让顾客产生误解。如“吃着看餐馆”、“实心饺子店”“吃不了兜着走餐厅”及“威虎山土匪鸡店”等,对于那些不能产生良好效果的店名,应尽量不予起用。
第四,给餐饮店起名一定要名实相符,不要把本来规模不大档次一般的餐饮店,起名为XX饭店、XX大厦。还有些店面在起名时费尽了心思,总想与名牌餐馆混淆,采用移花接木以及音同字不同的手法起店名,如“谭佳菜”与谭家菜,“全聚得烤鸭店”与全聚德烤鸭店,“大糖梨烤鸭”、“大全梨烤鸭”与大鸭梨烤鸭等。要防止发生侵权嫌疑。
第五,给餐饮店名切记注意有关法律禁忌的规定。起政治意识影响不好的店名会使顾客产生误解,如“东洋饭店”、“民国火锅城”、“大日本餐厅”这些店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都应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