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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第四卷 卦传

2023-03-21 12:36:55

       第四卷 卦传
 

  说卦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幽赞神明,犹言赞化育。《龟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丛生满百茎。”参天两地而倚数,参,七南反。天圆地方,圆者一而围三,三各一奇,故参天而为三。方者一而围四,四合二偶,故两地而为二。数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变之末,其余三奇则三三而九,三耦则三二而六,两二一三则为七,两三一二则为八。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和顺,从容无所乖逆,统言之也。理,谓随事得其条理,析言之也。穷天下之理,尽人物之性,而合于天道,此圣人作《易》之极功也。

  上第一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兼三才而两之,总言六画。又细分之,则阴阳之位,间杂而成文章也。

  上第二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薄,音博。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离》东,《坎》西,《兑》居东南,《震》居东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于是八卦相交而成六十四卦,所谓先天之学也。”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数,并上声。起《震》而历《离》、《兑》,以至于《乾》,数已生之卦也;自《巽》而历《坎》、《艮》,以至于《坤》,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则以《乾》、《兑》、《离》、《震》、《巽》、《坎》、《艮》、《坤》为次,故皆逆数也。

  上第三章。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烜,与晅同。说,音悦。此卦位相对,与上章同。

  上第四章。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说,音悦。下同。帝者,天之主宰。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所谓后天之学也。”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向,读作向。说,音悦。下同。薄,音博。上言帝,此言万物之随帝以出入也。

  上第五章。此章所推卦位之说,多未详者。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桡,乃饱反。熯,呼但反。悖,必内反。此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说,未详其义。

  上第六章。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说,音悦。此言八卦之性情。

  上第七章。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远取诸物如此。

  上第八章。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近取诸身如此。

  上第九章。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索,色白反。长,之丈反。少,诗照反。下章同。索,求也,谓揲蓍以求爻也。男女,指卦中一阴一阳之爻而言。

  上第十章。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圜,音圆。驳,邦角反。《荀九家》此下有“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釜,房甫反。啬,音色。《荀九家》有“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音孚。筤,音郎。萑,音丸。,主树反。蕃,音烦。《荀九家》有“为玉,为鹄,为鼓”。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下“为长”之长,如字。《荀九家》有“为杨,为鹳”。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车柔,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车柔,如九反。亟,纪力反。曳,以制反。《荀九家》有“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乾,音干。蟹,户买反。蠃,力禾反。蚌,步项反。《荀九家》,有“为牝牛”。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蓏,力果反。黔,其坚反。喙,况废反;又音咒。《荀九家》有“为鼻,为虎,为狐”。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折,之列反。卤,力杜反。《荀九家》有“为常,为辅颊”。

  上第十一章。此章广八卦之象,其间多不可晓者,求之于经,亦不尽合也。

  序卦传

  上篇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晁氏曰:“郑本无‘而泰’二字。”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下篇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杂卦传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乐,音洛。《临》、《观》之义,或与或求。以我临物曰与,物来观我曰求。或曰:二卦互有与求之义。《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着。见,贤遍反。着,陟虑反。屯,震遇坎;震动故见,坎险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止健者时有适然,无妄而灾自外至。《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白受采。《兑》见而《巽》伏也。见,贤遍反。《兑》阴外见,《巽》阴内伏。《随》,无故也,《蛊》,则饬也。饬,与敕同。随前无故,蛊后当饬。《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诛,伤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刚柔相遇,而刚见掩也。《咸》,速也,《恒》,久也。《咸》,速。《恒》,久。《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难,乃旦反。《大壮》则止,《遁》则退也。止,谓不进。《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亲寡,《旅》也。去,起吕反。既明且动,其故多矣。《离》上而《坎》下也。上,时掌反。下,遐嫁反。火炎上,水润下。《小畜》,寡也,《履》,不处也。处,上声。不处,行进之义。《需》,不进也,《讼》,不亲也。《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长,丁丈反。自《大过》以下,卦不反对,或疑其错简。今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未详何义。

《周易本义》目录
 

《周易本义》易传序
 

《周易本义》本义序例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一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二
 

《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三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一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二
 

《周易本义》第二卷 下经三
 

《周易本义》第三卷 系辞
 

《周易本义》第四卷 卦传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上
 

《周易本义》第五卷 彖传下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一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二
 

《周易本义》第六卷 象传三
 

《周易本义》第七卷 文言传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一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二
 

《周易本义》附录 眞势中州易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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